两部门关于征集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 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体育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行业的赋能带动作用,推进国民健康事业智能化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组织开展智能体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以培育壮大智能体育消费新业态,加强信息消费与体育消费跨界融合为导向,围绕智能体育产品、智慧体育场馆解决方案、智能户外运动设施解决方案和运动健身APP及平台等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智能体育典型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一)智能体育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手表、运动手环、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运动服饰、智能骑行装备、智能水上运动装备、智能潜水装备、智能健身镜、智能钓具、电子竞技等智能体育产品,以及人体健康信息监测、动作捕捉、运动统计、运动健身指导、运动方案定制与推荐、智能模拟训练等应用解决方案。


(二)智慧体育场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体育馆、智慧健身中心等解决方案,以及支撑智能赛事、智能观赛、智能安检、智能疫情防控、虚拟体育比赛、智能体质检测、机器人服务等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三)智能户外运动设施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公园、智能步道、智能跑道、数字马拉松、数字骑行、智慧休闲运动社区等解决方案,以及支撑智能运动指导、智能户外体质检测、运动量监测、光影互动、人员流量监测等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四)运动健身APP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运动健身课程、智能模拟体育训练、运动健身游戏、营养健康管理等APP及平台,以及在线运动健身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


(五)其他方向。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体育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


(二)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要服务全民体育和运动健身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解决能力,能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驱动作用,体现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典型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典型案例不超过25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0个。


(二)各申报单位登录智能体育案例注册管理系统(https://isd.3incloud.com)填报《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分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各推荐单位管理账号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其他事项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也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给予支持,加强宣传推广,为智能体育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喻一鸣 010-68208283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段雅丽 010-8718233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朱文阁 010-62302915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林帅天 010-87182594

填报技术支持:孙 圳 021-68866370


附件:

1. 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

2. 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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