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资格2020年批次审核和2018年批次复审工作,现将通过审核的15家2020年批次名单和通过复审的5家2018年批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至 2020年 11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10-6820572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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