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灶具》等8项轻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来源:科技司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家用燃气灶具》等8项轻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家用燃气灶具》等8项轻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2月12日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KJBZ@miit.gov.cn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

1.8项轻工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2.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zip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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