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字号:工信部信软函〔2019〕169号

成文日期:2019-06-20

发布日期:2019-07-01

文章来源: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分  类:信息化和软件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工信部信软函〔2019〕169号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2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