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来源:消费品司

为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696号)的要求,我们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2月21日前反馈我们。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邮政编码:100804

联系电话:010-68205670(兼传真)

电子邮箱:liyemeng@miit.gov.cn

 

附件    渔业、畜牧用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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