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制造企业规范条件》的公示

来源:装备工业司

为落实《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装〔2017〕3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无人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无人机制造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16

传真:010-66013708     邮件:yuhe@miit.gov.cn

 

《无人机制造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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