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申报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安全生产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通过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评审。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电  话:010-68205377

传  真:010-66012539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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