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6]32号)要求,经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并征求了环保部意见,辽宁胜达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现将拟公告的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们。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62
传真:010-68205662 邮件:yangtao@miit.gov.cn
消费品工业司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拟公示的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属省份 | 公司 |
1 | 辽宁 | 辽宁胜达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2 | 福建 | 福建闽瑞环保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3 | 江苏 | 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
4 | 宁波 | 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 |
5 | 宁波 | 宁波众盛新纤维有限公司 |
6 | 浙江 | 慈溪市三江化纤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