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形成《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3月8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