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公告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 第56号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 第56号

成文日期:2017-12-04

发布日期:2017-12-05

文章来源:装备工业司

分  类:装备工业管理 > 汽车工业行业管理

两部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公告

 

  

附件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附件2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序号

变更前汽车生产企业名称

变更后汽车生产企业名称

1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


  

附件3 新能源汽车产品撤销名单
  

下列产品属企业自行撤销,自发布之日起撤出《目录》。

序号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

车辆型号

产品名称

《目录》批次

1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JX1063TG23BEV

纯电动载货汽车

第五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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