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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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日-2017年12月1日
附件 1.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2.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