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的程序和要求,经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审查,现已确定74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其中继续有效379项、修订142项、废止219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前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集中复审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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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7年9月13日-2017年10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