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号)的规定,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申报科技创新进口免税资格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17家示范平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至7月5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联系。
联系电话:010-68205301(传真)
2017年6月22日
2017年申报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
1.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
2.白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4.苏州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7.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8.江西省钨与稀土研究院
9.滨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10.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1.成都天河中西医科技保育有限公司
12.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
13.甘肃省轻工研究院
14.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15.新疆建筑材料研究院
16.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
17.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