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8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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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28日
附件 1.《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