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沙河市开展玻璃产业压减产能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试点的批复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沙河市开展玻璃产业压减产能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试点的批复

发文字号:工信部原函〔2017〕35号

成文日期:2017-01-19

发布日期:2017-02-16

文章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分  类:原材料工业管理 > 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行业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河北省沙河市开展玻璃产业压减产能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试点的批复

工信部原函〔2017〕35号

工信部原函〔2017〕35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你厅《关于申请在沙河市开展玻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试点工作的请示》(冀工信呈〔2016〕4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精神,支持你省在具备条件的沙河市通过联合重组、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方式,开展平板玻璃行业压减过剩产能、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

  

二、试点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市场、法治的办法,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策引导、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压减过剩产能,推进联合重组,加大技术创新,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三、到2018年年底,沙河市浮法玻璃企业逐步整合为大型玻璃集团,玻璃行业节能减排任务高标准全面完成,产能利用率提高到80%左右,玻璃原片就地加工率达到60%,市场氛围明显好转,发展成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玻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销售中心、大宗商品和技术交易中心。

  

四、请你厅按照你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充分运用金融、产业、环保、节能、税收、社保、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等政策,保护好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开展。

  

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出现的重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此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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