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工信厅通信函〔2017〕4号
成文日期:2017-01-07
发布日期:2017-01-22
文章来源:信息通信发展司
分 类:通信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工信厅通信函〔2017〕4号工信厅通信函〔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三季度全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1个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均报送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详见附件1),电信企业(含铁塔公司)共申报质量监督项目65498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0331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实体抽查项目1426项,抽查发现问题99项(详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三季度情况看,发现问题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问题
一是蓄电池组电源线正负标识不正确,或未进行对地加固;二是光缆加强芯未按规范要求接地,机柜对地加固不牢;三是光缆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光缆敷设路由与设计规定不一致;四是架空杆路与电力杆路的间距不符合规范,机房内消防灭火器过期。
(二)相关企业的问题
一是电信企业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未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费支付方式、数额;二是设计企业未在设计文件中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设计文件内容与实际不符或设计深度不足,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三是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未就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现场施工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人员不一致,未对登高作业等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四是监理企业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监理日志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不一致,无监理日志或旁站记录。
(三)抽检材料和设备的问题
本季度共抽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24批次,经检测未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或设备13批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阻燃软电缆导体电阻和阻燃性能不符合标准;二是分纤箱、光分路器燃烧性能及高温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终端盒耐电压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光纤连接器曲率半径、软跳纤的端面几何尺寸不符合标准(具体见附件3)。
三、第二季度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4个省公司逐项进行整改,15个工程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对1项检测存在问题的材料暂停库存产品的发货,要求厂商换货整改,并进行违约处罚和暂停相关产品的采购。同时要求各省公司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通信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6个省公司进行整改,21个工程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各省公司将质量监督手续纳入项目管理关键点予以监控,对设计文件出版前后的审查、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提高施工组织设计和竣工资料编制质量,督促监理企业建立并完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8个省分公司逐项目逐环节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26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各省分公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加强对在建和未竣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通信工程强制性标准,逐步完善项目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存在问题的5个省分公司逐项进行整改,18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对1项检测存在问题涉及的批次物资进行封存,要求供应商重新供货,并进行了通报和追责。同时要求重点关注标准工序工艺库的关键点和主控项,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减少相关问题出现的频率。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互联网检查和现场检查,并对问题进行全国通报。
四、相关要求
各通信管理局要严格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和《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的要求,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报送2项抽查实体工程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跟踪做好问题项目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电信企业(含铁塔公司)要按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备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要严格把关,严禁在工程中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加强对供货企业的违约失信考核。各集团公司总部应于1月25日前将《2016年三季度抽查工程项目发现主要问题汇总表》(附件2)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部将在下季度通报整改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1月7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