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节〔2016〕139号

成文日期:2016-09-02

发布日期:2016-09-30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两部门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2016〕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节能监察机构:

 

为落实《关于水泥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要求,推动水泥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

 

附件: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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