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 第35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发文字号:2016年第35号

成文日期:2016-07-07

发布日期:2016-07-21

文章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分  类:原材料工业管理 > 钢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 第35号)

2016年第35号

  按照《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要求,高炉容积须大于200立方米,但对于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高炉可放宽到大于100立方米。本次公告对未明确仍继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200立方米以下高炉企业暂缓公告。

 
  附件:1.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规范条件动态复核名单
     2.铸造用生铁企业动态复核撤销企业名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