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保障临床必需、用量小短缺药品的稳定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具体承担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的组织实施,目前已经完成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和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招标评审工作,现将招标评审结果公示转发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6年6月30日

 

受定点生产“协调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现将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招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表)。

 

本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提出。

 

联系人:李静 李元

联系电话:010-62116622转3072/3071

传  真:010-62116655

邮政编码:1000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7日

 

附表:

招标品种

采购价格

中标企业

供货区域

地高辛口服溶液(30ml:1.5mg/瓶)

32.2元/瓶

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全国

复方磺胺甲噁唑

注射液

(2ml: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10支/盒)

41.2元/盒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注射用对氨基

水杨酸钠

(2.0g/支)

5.9

元/支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北京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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