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加快农村宽带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03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16〕333号)的要求,经地市申报、各省预审、专家综合评审,确定89个地市(包括地级市、州、盟、地区,直辖市下辖区县以及省直管县等)作为2016年度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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