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节〔2015〕468号

成文日期:2015-12-21

发布日期:2016-01-07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5〕468号

工信部节〔2015〕4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提高再生资源行业整体水平,由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现予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实施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加强引导,总结经验,争取政策支持,发挥示范工程引领带动作用。示范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附件: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21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