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5]4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文物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示范项目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联系。
公示期限:2015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31(工业和信息化部)
010-56792127(国家文物局)
附件:2015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