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行业规范条件》公示

来源:装备工业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办发[2013]12号)提出的任务要求,加强内燃机生产制造企业产品研发、稳定生产制造、实施科学质量管理、保护内燃机制造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我部组织制订了《内燃机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公示日期:2015年9月22日-2015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33,6820564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路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邮编:100804)
  传真:010-66013708
  
      附件:《内燃机行业规范条件》(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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