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组织编制了关于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墙体材料(块体类)、预拌混凝土、建筑玻璃、陶瓷砖(板)、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4月30日前返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附件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和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网站下载。
联 系 人:何任飞 高 萍
联系电话:010-58934561,68205596
传 真:010-58933761,68205567
邮 编:100835,100846
邮 箱:herf@mail.cin.gov.cn,yclsjcc@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附件: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征求意见稿)
3.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墙体材料(块体类)(征求意见稿)
4.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征求意见稿)
5.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筑玻璃(征求意见稿)
6.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陶瓷砖(板)(征求意见稿)
7.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卫生陶瓷(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