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公告2013年第15号)和《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4〕432号)要求,现将企业递交的2014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计划承诺书递交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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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846
单 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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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pdf
2.未递交2014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乘用车企业名单.pdf
3.2014年不达标且未递交改善计划承诺书的企业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