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管理,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减少汽车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增强我国汽车工业综合竞争力,我们拟对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进行管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4月13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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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