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

来源:通信发展司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国宽带接入市场具体情况和特点,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提出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并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二是鼓励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三是鼓励拥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为保障开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告》对基础电信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提出了要求,并就第一种开放模式制定发布了《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
  
   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是我国推进电信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拉动民间投资,扩大信息消费,进一步繁荣信息通信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业务服务水平提升,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通告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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