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第一批)》的公示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及现场核验,我们筛选了钢铁、纺织、造纸、饮料行业的12家企业及主要用水指标,拟作为第一批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有效期为2014-2016年。现对《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第一批)》 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电话:010-66013058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jns@miit.gov.cn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国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第一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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