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公布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08
传 真:010-66017331
邮 箱:rongzi@sme.gov.cn
附件:拟公布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