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强化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准入条件在调整产业结构、化解产能过剩、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我们组织修订了《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596或68205567(带传真)
附件: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pdf
公开征求对《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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