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深化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的要求,结合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实际情况,经生产厂家和工业用户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相关行业协会和专家评审,现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进行公示。公开向社会和工业企业征求意见。目录包括电动机和风机等2大类337项设备(产品)。
公示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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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