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标准复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完成了标龄满5年的167项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确定了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19项,修订的31项,废止的17项。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发送至biaozhungongshi@miit.gov.cn信箱(邮件主题标为“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公示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30
附件:1.继续有效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2.修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3.废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