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7项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

来源:科技司

  根据我部标准复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完成了标龄满5年的167项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确定了行业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19项,修订的31项,废止的17项。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发送至biaozhungongshi@miit.gov.cn信箱(邮件主题标为“通信行业标准复审公示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5230

  附件:1.继续有效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2.修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3.废止的通信行业标准目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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