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评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58号),经研究,拟推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
按照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10-68205242
2013年5月6日
附件:公示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