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依据《关于印发〈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134号),对部分地区铸造用生铁企业进行认定。经部分省工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我部组织专家复审,现将拟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联系。
公示期限: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刚 010-68205595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铸造用生铁企业公示名单.doc
关于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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