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各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级环保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复核,现将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11年9月19日至9月30日
联系人:张志分
联系电话:010-68205194
传真:010-66023282
电子邮件:cyjgc@miit.gov.cn
附件: 1、 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常规机焦炉、直立炭化炉)
2、 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热回收焦炉)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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