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司 为加强对现行通信行业标准的维护,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建立科学合理、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标准复审的要求及有关程序,我部组织开展了标龄5-10年602项通信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经有关协会、电信运营企业、制造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专家评议,确定了复审结论(见附件)。本次复审的602项通信行业标准中,继续有效的414项,修订的86项,废止的102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1月19日前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传 真:010-66089046
电子邮件: KJBZ@miit.gov.cn
附件:2010年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2010年通信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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