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产业政策司 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焦化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产业厅[2009]79号)要求,经各省(区)工业主管部门和省级环保部门核实推荐、专家评议,现将复核后拟列入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09年8月21日至9月5日
联系人:产业政策司 张志分、舒朝晖、苗长兴
联系电话:010-68205194,68205195
传真:010-66023282
Emial: cyjgc@miit.gov.cn
附件: 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拟公告的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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